
发布时间:2025/11/17 14:55:43 信息来源:覃梦颖 浏览次数:420
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商业租赁服务代理采购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商业租赁服务代理采购
二、项目编号:GDDCZX-GKBX-20250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四、比选文件澄清内容:
序号 |
章节/条款 |
原比选文件内容 |
更改后比选文件内容 |
1 |
第一章 比选公告→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5年 11 月 18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7楼综合管理部 |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5年 11 月 2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7楼综合管理部 |
2 |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12.1比选申请报价 |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价,下浮率P报价范围:0<P≤10%。 2.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成本、交通及办公费、利润及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若上述服务费不足以弥补乙方履约成本的,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如增值税税率调整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主张调整上述佣金服务费支付标准,或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 3.本项目采用含增值税报价。 |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系数报价,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价格自行进行报价。 |
3 |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22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评审价以不含税总报价为基准) |
综合评分法(评审价以报价下浮率为基准) |
4 |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34.4放弃中选人资格 |
按比选申请须知第40点执行。 |
中选人如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有权禁止其1年内不得参与属于比选人的项目。 |
5 |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12. 比选申请报价 |
12.1 本项目采用采用含增值税报价。含税报价为合同暂定价,本项目合同最终税金在结算阶段,按实际产生的税金进行核算,但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比选申请人应完整地填写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报价函”。比选申请人在 “比选申请报价函”内所填报的总价应相一致。如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系数报价,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价格自行进行报价。比选申请人应完整地填写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报价函”。比选申请人在 “比选申请报价函”内所填报的总价应相一致。如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
6 |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与评审→29. 定标 |
29.1比选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情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并标明排序。 29.2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比选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同时,比选人有权禁止其1年内不得参与属于比选人的项目。 |
29.1比选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情况,推荐9名中标候选人(当中标候选人不足9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并标明排序。 29.2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二、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二、三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比选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同时,比选人有权禁止其1年内不得参与属于比选人的项目。 |
7 |
第四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B 价格文件→B1比选申请报价函 |
(1)愿按照比选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不含税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税率为: %, 增值税费为¥ 。明细见比选申请报价表; |
(1)愿按照比选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下浮系数为: %。明细见比选申请报价表; |
8 |
第四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B 价格文件→B2比选申请函格式 |
7. 本项目采用含税报价,含税报价为合同暂定价,合同的最终税金在结算阶段,按实际产生的税金进行核算,但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 |
7.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的方式进行报价。 |
9 |
第四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B 价格文件→B3 比选申请报价表 |
注: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成本、交通及办公费、利润及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若上述服务费不足以弥补乙方履约成本的,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如增值税税率调整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主张调整上述佣金服务费支付标准,或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 |
比选申请人在填报比选报价时,应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价格自行进行报价,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人力成本的增加、材料的价格上涨、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所产生费用的增加。 |
10 |
第五章 评分办法→二、评定方法→2.4 |
2.4总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各项指标的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比选申请人综合评分,并按照总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中选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
2.4总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各项指标的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比选申请人综合评分,并按照总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9名中选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
11 |
附表四《价格文件评分表》 |
评审内容 进入商务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人才能进行价格分评审。 报价下浮率 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计算标准: 1、报价得分以进入详评的且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报价为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40分 2、投标人报价得分=某投标人报价/基准价×40分。 |
评审内容 进入商务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人才能进行价格分评审。 1、有效报价范围:通过详评合格且在下浮系数有效报价范围,并经评委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才能作为有效报价,参与基准价计算。 2、基准价计算方式:去掉最高的下浮系数和最低的下浮系数后,取剩余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1)当出现报价相同时,一并去掉; (2)当所有比选申请报价都需要去除时,直接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 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比选申请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5分,扣完即止。 |
若比选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则相应修改,请按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南宁轨道地产置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