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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云著(北区)项目核心区精装修设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7/24 16:18:49  信息来源:招采管理中心 黄凯文  浏览次数:1017

轨道云著(北区)项目核心区精装修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轨道云著(北区)项目核心区精装修设计

二、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5148001

三、招标人名称:南宁轨道盛拓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凯文;0771-5522035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家语0771-411095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C座28楼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60710

六、现对轨道云著(北区)项目核心区精装修设计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章节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是否远程抽取:   

......

是否远程抽取: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6.合同解除

增加16.4.116.4.2条款

增加:

16.4.1 发包人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4.1.1条、14.1.3条、第16.2条第(2)项、第16.2条第(3)项、第16.2条第(4)项、第16.2条第(6)项的约定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发包人无需向设计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设计费用、窝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亦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赔偿或补偿责任。

16.4.2 发包人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条第(1)项、第16.2条第(5)项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查询公告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gxcq.com.cn/#/)、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南宁轨道盛拓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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