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6/9 16:57:06 信息来源:招采管理中心 马林波 浏览次数:410
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工程常规与独立检测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工程常规与独立检测比选人为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工程常规与独立检测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
建设规模:本次实施吉兴西路-丰达东三路,实施范围 K-0-000.523-K0+643 米,实施长度 643.523 米,近期按红线宽度 34 米城市次干路建设,两幅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50km/h。
服务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基坑监测等,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上限控制价:含税上限控制价总价为人民币215,238.34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3个月并完成结算之日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1)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比选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2)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5业绩条件:比选申请人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自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前单项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检测项目。证明材料:提供下述材料之一即可:①合同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业主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需能证明符合业绩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gxcq.com.cn/#/发布。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6年6月17日当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907招采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比 选 人: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0771-5522035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