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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东路、盘古南路市政道路规划设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3/30 18:12:12  信息来源:招采管理中心 李冬妍  浏览次数:663

盘古东路、盘古南路市政道路规划设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盘古东路、盘古南路市政道路规划设计比选人为南宁轨道瑞世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盘古东路、盘古南路市政道路规划设计

项目规模:道路全长约490米,盘古东路道路宽度为20米,盘古南路道路宽度为18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强弱电管沟及道路绿化、边坡等,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比选范围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周围边坡设计等设计成果施工阶段配合。

上限控制价(含税):213523.93元。比选申请报价高于上限控制价(或分项上限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将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服务期:自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设计周期:35日历天。其中: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③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④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以北、盘古路以东。

比选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人员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2023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完成过或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项目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7未列入比选人不良信用名单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6 4  8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907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gxcq.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南宁轨道瑞世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

   编:530022                         

人:李女士

   话:0771-552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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