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9/9 10:26:16 信息来源: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1栋、2栋、6栋、7栋住宅装修工程软装家具采购澄清公告(一) 浏览次数:447
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1栋、2栋、6栋、7栋住宅装修工程软装家具采购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1栋、2栋、6栋、7栋住宅装修工程软装家具采购
二、比选人: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3号楼37层合约采购部
联系人:游然
联系电话:0771-5863298/1996823549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4日
四、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序号 |
条款号 |
原采购文件内容 |
更正后采购文件内容 |
1 |
第五章评审办法 |
①二次报价须知:递交文件截止日期前,递交的最后版本的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依据;经比对后,我公司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选择报价最低及次低的2家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若有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则报价最低的全部供应商一并进行第二次报价;若仅有1家供应商报价最低、有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次低的,则报价最低及次低的全部供应商一并进行第二次报价。供应商进行的第二次报价,应在谈判期间的规定时间内做最终报价确认,如谈判时评委拨打供应商电话后,供应商在10分钟内连续2次不接听电话的,则视同该供应商维持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经谈判确认后,我公司对二次报价进行对比,选择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供应商。 |
①二次报价须知:递交文件截止日期前,递交的最后版本的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依据;经比对后,我公司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选择报价最低及次低的2家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若有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则报价最低的全部供应商一并进行第二次报价;若仅有1家供应商报价最低、有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次低的,则报价最低及次低的全部供应商一并进行第二次报价。供应商进行的第二次报价,应在谈判期间的规定时间内做最终报价确认,如谈判时评委拨打供应商电话后,供应商在10分钟内连续2次不接听电话的,则视同该供应商维持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
2 |
全文 |
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5年9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
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5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
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比选人: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