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6/24 18:28:15 信息来源:招采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8
动物园沿江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道路1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动物园沿江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道路1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13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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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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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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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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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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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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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长度623.538m,红线宽度50m,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六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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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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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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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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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广西城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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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城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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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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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5508573.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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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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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陈静(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121;身份证号:421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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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家慧(身份证号:4503**********7016) 零春智(身份证号:4506**********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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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北海市湖北路(银滩大道至海景大道)工程-金海岸大道至海景大道段 2.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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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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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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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5303603.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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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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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梁华光(注册编号:桂1452024202500088;身份证号:4507**********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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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冬梅(身份证号:4414**********0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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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路网工程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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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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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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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5150088.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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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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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梁洪涛(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635;身份证号:4502**********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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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夏桂平(身份证号:4502**********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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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古灵大道地道工程(工业设计城地下配套)工程 2.亭洪路延长线(规划一路-规划四路)工程 3.广西柳州市水环境治理项目-白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 理工程 4.西环路4号及周边地块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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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未响应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7.5.2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附录B否决投标条件第B1.18款“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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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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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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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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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