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7/7 17:04:17 信息来源:招采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295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01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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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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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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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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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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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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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道路工程为运营库盖上道路,包含BS3、BS4、BS5、BS7等4条道路(BS3 K0+008.5~K0+287.336、BS4 K0+300~K0+449.114、BS5 K0+030~K0+220、BS7 K0+000~K0+324.213),各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7~30M,设计速度为20~30km/h。本项目盖上道路设计总长度为960.5M。雨水管长度约2100m,污水管长度约1350m,景观工程建筑面积约1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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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10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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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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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东中实筑业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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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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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中实筑业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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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广东中实筑业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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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4315122.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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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11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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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周永椿(注册编号:桂1452022202300451,身份证号:4505 **********005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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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希强(身份证号:4526**********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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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一路工程; (2)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6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横一路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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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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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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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4247760.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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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11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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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段岩芳(注册编号:冀1132015201620074,身份证号:1324 **********3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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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帅(身份证号:1301**********4812);李杰(身份证号:130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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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区2.5万 m3/d 生活供水工程新建项目; (2)东凤镇东海一路升级改造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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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前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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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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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4261919.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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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11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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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韦继续(注册编号:桂245202104260,身份证号:4501**********4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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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深(身份证号:4501**********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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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东兴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2)高新二路五期(科园西十路至高新大道)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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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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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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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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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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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952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