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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17:54:11  信息来源:合约法规部 张航  浏览次数:8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电梯工程已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020-450111-70-03-049769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HLWBZB211209-015

建设地点:南宁市高新区新际路

招标内容: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电梯工程,直梯数量为14,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施工现场二次运输、仓储、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维修保养服务、培训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的供货通知单后40内到货。

2、安装工期:每批货的真能装工期以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发的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之日起60内安装调试完毕,通过广西特种设备监督检查院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交付使用(该工期不含工程保修期)。

限定品牌范围:“华升富士达、上海三菱、巨人通力、奥的斯机电、上海永大、康力、广日、西继迅达、杭州西奥”

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以及现行中国国家的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的资格;

3.2投标人安装资质: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产品制造厂家资质: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所投标的电梯品牌厂商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人持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B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许可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对本招标项目开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人介绍信原件、授权书原件于20211221日至202112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915号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1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915号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hanlin.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宁市云景路69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915

    编:                                  编:530022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 人:黄工

    话:0771-5522035                      话:0771-550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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